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等文件精神,根据我市公用设施管理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河市公用设施管理处工作人员,现制定此工作方案。
一、招聘计划
根河市公用设施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,用于污水处理工作。具体岗位见《根河市公用设施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》。
二、应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。
2、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、专业知识、职业资格等条件。
3、身体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4、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,35周岁以下(1977年12月3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)。
5、具有根河市户籍(2012年12月31日前落户)或根河市生源地(具有根河学校学籍)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,在我市服务期满的、正在服务期间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、“社区民生志愿者”,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以应聘。
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现役军人;涉案在查人员;受处分期限未满人员;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法律、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。
三、公开招聘考试内容
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、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,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所占权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。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。
四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、地点:应聘人员于2013年1月5日至11日在根河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进行报名、资格审查和交纳考务费。
2.提交材料: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、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,登录根河市政务网站下载并填报报名表一式两份。笔试考务费120元。
3.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。未按照要求在指定报名期限内报名、交费、领取证件的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考试。
4.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达到1: 5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,根据实际情况,经领导小组研究,适当调整招聘计划。
五、考试及成绩公布
1.考试时间地点:根据报名及初审情况在根河政务网站上另行通知。
2. 加分因素:在根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、社区民生志愿者、西部志愿者等6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,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3分。
3.笔试结束后,将公布成绩,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: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,并同时公布参加面试相关事宜。
4.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要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。
5.面试工作结束后,按照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。
6.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。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,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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